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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短的時間內,我便看完了這本書。

會這麼說並不是覺得書的內容淺顯易懂,也不是無聊到可以跳頁讀,而是這本書的內容跟自己的工作相關,常會在閱讀過程中產生頻頻點頭的共鳴而更覺有趣;另一方面則是內容實在太過精彩,讓人無法先擱下做些別的事情再回來翻閱。

一直以來,在公司擔任的幾乎都是職稱為copywriter(文案,撰文)的工作,但因對視覺設計有興趣,所以便私底下進行學習,也很幸運地能有機會接觸發展,畢竟,除了文字之外,視覺設計也是相當迷人的領域。因此,以前常會跟共事的Partner請教或閒聊一些關於設計方面的現象與問題。印象最深的是有位Art曾戲謔地說,一份好設計作品的完成是需要碰運氣的,遇到好的客戶當然很棒,但遇到一些可以溝通也有道理可循的客戶,也是一種經驗磨練,最怕的就是遇到沒有任何道理可循只憑個人喜好的客戶。

「為什麼這邊要用黃色?」
「呃……因為那是向日葵。」
「我不喜歡黃色,太刺眼了,可以換成藍色嗎?」
「呃……」

「由於此次廣告策略強調的是自由開闊的感覺,因此使用湛藍天空來表現。」
「我不喜歡一大片藍天。」
「呃……」

或許看起來有點誇張,但有時候的確會遇到類似的狀況。

不過,最後這些所有狀況與問題還是得想辦法解決,因為設計師的工作便是在幫客戶解決問題。

這個概念,在這本書裡的大師幾乎都會一再提到,設計是一項解決問題的活動,也就是以實務面來看,設計並非像一般人想像的僅是一項藝術,因為每一項設計都有其任務與目的,而非只是單純創作。

由於是與大師們的對談,因此一定會出現所謂的語錄。我曾看過出版社編輯以及其他閱讀者們摘錄出來的語錄,在這部份,我認為相當有趣,同樣一本書,同樣的對話內容,但A節錄出來的話與B或C,都有著很不同的差異,有交集也有對立。這是因為閱讀者本身的知識背景、經驗與框架不同,對同一則故事已經容易產生不同共鳴,擷取不同取向,而對談性質的內容則會產生更大彈性與空間,這也是其吸引人的地方。


「我想,妳這本書恐怕只有平面設計師會去讀,到最後我們也還是在搞自己的小圈圈。」
這是推薦序裡Steff Geissbuhler寫給作者Debbie Millman提到的說法。


他會如此斷言是有原因的,首先,當然是因為書名便是「像設計大師一樣思考」,再來書裡的對話也不斷出現相關概念,譬如:


▲我們必須不斷自我提升,這是我們該做的。我們的設計應該盡量做到讓大家看了很舒服愉快----但是不需要太矯情。    — Carin Goldberg
▲你有哪些裝備不重要,你得了哪些獎不重要……。重要的是你的下一件作品。  — Paula Scher
▲ 這裡可是設計界,你的設計是為客戶而做的----這樣才上道啊。……我們所做的東西必須讓觀眾能清楚地看見並且能夠理解。  — Stefan Sagmeister
▲我相信傳達設計(Communication design)是為他人、也是對他人而做的。現在大家對於平面設計有個非常錯誤的觀念,認為平面設技士一個自我表現的媒介。  — Pater Saville
▲如果你只是從表面去思考設計問題的解決方案,那你盡管胡謅沒有關係。  — JamesVictore
▲設計是你去瞭解這個世界、幫助這個世界、進而改善這個世界的一個途徑;你可以透過你的客戶、你創作的主題去呈現你的世界觀。  — Abbott Miller


我相當欣喜看到這些大師們對設計給予的批判與提醒,因為許多設計師在執行案子時,往往會忘記這些重要概念與原則。

不過,對於Steff Geissbuhler的說法,請容我小小地反駁。

記得某天下午,我大約讀到約2/3的地方時,又翻到封面與封底看了看,突然發現,與其說這是一本探討設計領域的書,不如說其實是可適用於生活或各領域的深層思考。

因為許多大師分享的工作觀也好生活觀也好,在在都反映出面對工作或生活的最基本態度,像是:

▲你愈是想要爭取所有人的認同,到頭來就愈搞不清楚自己真正的信念是什麼。  — Michael Bierut
▲你要去喜歡你所做的事,然後把事情做好;你要去喜歡你所做的事,然後為別人賦予它們意義。  — Pater Saville
▲不斷地把已經知道該怎麼做的事物拋到腦後,才能發現自己未知的世界。  — Milton Glaser
▲ 通常工作的時候,我會先用「心」,再用「手」。   — Seymour Chwast
▲ 我從小到大的觀念就是:如果你開口閉口都只談自己,那你就太無恥了。  — Vaughan Olive
▲我只是要他去想想,到底什麼對他來說才是重要的,要他盡他所能去做那件重要的事情。只是這樣,沒什麼特別的。  — Lucille Tenazas





除了值得一再閱讀玩味的內容外,封面設計與內頁編排,也很令人喜愛。
簡潔又具設計感,與本書主題相當呼應。



因此,如果說這本榮獲美國亞馬遜書店5顆星評價的書,僅會在所有設計師裡眼裡擁有這麼好的身價,那麼真的有點狹隘,也有點可惜。對於每一個領域,每一種生活,這本書其實都能提供基本思考與不同面向觀點,「譬如找出你喜歡的事,然後把它做到最好」這樣的概念,其實就跟異數那本書裡提到的一萬小時定律(註)的精神是一樣的,也適用於對於每件事的執著上。

這一位大師對於設計或生活的思考與想法,幽默又有趣。
那麼,下一位登場的大師腦子裡想的,關於設計這回事,又會有什麼精彩故事?

你不想知道嗎?



(註) 異數:超凡與平凡的界線在哪裡?》 作者為麥爾坎.葛拉威爾Malcolm Gladwell。
他在書中提到了一個專業養成的概念 — 一萬小時定律
也就是想要讓自己的專業知識或技能超越他人,成為成功的基礎,就必須經過一萬小時的粹練方能達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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