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知道這個遊戲已經是很早以前的事情。

自從被littlewood 點名之後,便乖乖地先想想自己有哪些怪癖可以講的,然後呢,也寫好了,只是還沒時間抓人。

結果,因為中間的時間出了趟國,回來之後竟然已經延燒到各個角落了,許多親朋好友想玩的,早已被tag過,不想玩的,還是沒興趣...╮(╯_╰)╭ 但是,再拖下去也不是辦法,可能會事過境遷,所以儘管沒能找齊五個人,也只好趕快先公佈了。

說到自己的怪癖,其實也很難定義,因為通常自己會做的事情,應該是不會自覺哪裡怪的,仔細想過之後,可能有幾種行為比較有嫌疑,就公開說一說好了。

1.不能絕對靜音。
只有睡著時可以不聽音樂,其他時間只要是可以聽音樂時,幾乎是音樂不離耳。所以在圖書館,如果身上沒帶可以聽音樂的東西,一定會無奈地離開。

2.背包大得像是旅行袋一樣。
每天出門揹的包包一定要帶齊①數位相機②可以聽音樂的工具,如MD或是iPod之類的東西③各種顏色的筆④塗鴉寫字本與萬用手冊⑤化妝包⑥一本正在讀的書⑦錢包⑧面紙⑨手機⑩薄披肩(坐車太冷時用),除此之外,遇到上課或開會時,會額外帶Notebook…所以,除了到巷口7-11或是菜市場,我可以只帶小包包以外,基本上,那種秀氣女生肩上或手上拎著的優雅小包包,大概完全是跟我無緣。

3.只想在空白上書寫塗鴉。
除了那種顏色壓得很淺的細方格外,喜歡用的本子,幾乎不用有格線的,一定以完全空白為第一考量,討厭有格線或是插圖太過華麗複雜的本子。

4.喜歡在進行中的交通工具上書寫閱讀。
像是公車、客運、捷運上。尤其是長程車程,可以看書不頭暈,寫字不歪斜,而且還特別有靈感,許多故事與想法都是在移動中發生的。

5.無法一次只做一件事。
不然會坐立難安。寫東西時會同時開兩三個檔,寫兩三種東西;看電視時會同時翻著雜誌或者看書;看書會同一時期看兩三本書,這本看看休息一下,再看另一本….


大致上是如此,至於怪不怪,歡迎大家評鑑一番。:P

最後呢,也要公布抓到的人。目前只先抓了三個人,請加油啊!
1.現在雖然正漾著萊姆色溫暖,但應該有不少怪癖的genextek
2.從未這麼正經過的美少女小女巫
3.愛玩食玩,聽到這遊戲就去申請blog的laCafe

有沒有人志願被抓啊,來報個名吧!╮(╯◇╰)╭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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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emon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6) 人氣()